声明人:常玉玺
在拘留所和单位,所说所写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1/30/115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