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喜荣、王春香、冯守让、戎玉霞
我们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现声明:我们所写的“保证书”和我们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1/30/115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