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立梅
1999年7.20以后所说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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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1/30/115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