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海阳、于淑金
我在被非法劳动教养时曾经邪悟过,写过“三书”。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1/30/115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