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允中
我被邪恶非法抓捕迫害。其间,被迫做出、讲出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1/30/115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