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伟、王燕
我们曾经在洗脑班以及在公安面前写过的“保证”和说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我们一定坚修大法到底,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1/30/115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