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凤兰
写过“保证书”,讲过“不炼功了”。声明:我向邪恶写的“保证”,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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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1/30/115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