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任丽琴
本人在劳教所被邪恶逼迫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特此声明。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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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1/30/115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