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翠婷
由于在高压状态下或自己理智不清的情况下所说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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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1/30/115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