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戚文霞
7.20以后,我向邪恶签了不该签的字。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1/30/115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