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春阳
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认真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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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1/30/115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