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爱荣
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所写的“保证书”(别人代写的)、签名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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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1/30/115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