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忠霞、孙忠艳、孙丙军、刘青云
在高压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不修炼”的保证全部作废。坚决修炼大法,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1/30/115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