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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达建英 2002年元月,我被非法劳教一年后回到单位,在单位领导、亲人的威逼下,我违心的写了不符合大法的“认识”。2003年6月,我下岗不久,本市610、国安和公安局恶人背着我又逼我亲友代笔写下所谓的“保证书”。为此严正声明:我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认识”与言行,单位及亲友以我名义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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