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瑞芳
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不承认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坚决按师父安排的路走,作好大法弟子应该作的,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5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