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常敏
我于1997年有幸得法,由于学法不深,在99年7.20后主动交大法书籍和磁带等,以至造成深深的痛悔。在此我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坚定正念,加倍弥补,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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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5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