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毕胜芝
我因自己修的不精進,多次迫害而写了“保证”,心理很后悔。希望师父能再给我一次悔过的机会,我再次郑重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紧跟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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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5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