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桂媛
在邪恶的迫害下,我在劳教所、看守所、派出所、市刑警队、单位、家里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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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5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