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梁淑明
99年7月20日以后,我在工作单位的逼迫下违心的写了“三书”。严正声明:我所说、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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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5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