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小丽
我在7.20期间,在邪恶拟好的诬陷、诽谤法轮功的“保证书”上签过字。对不起大法,对不起李老师。声明:我向邪恶所写的“保证书”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5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