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连芳
决不承认旧势力强加给我的迫害。由于在劳教所三年的迫害,受到严重压力下,写了“三书”,写了不该写的东西,我声明全部作废。真正做一个无私无我的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5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