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菊凤
我在劳教所,配合了邪恶,写了不该写的东西。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郑重声明:我在劳教所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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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0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5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