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八妹
因在六一零的迫害下,写了不该写的“保证书”,现申明作废。以后,我要用法轮大法的标准来衡量,伴随着我的生命,一直坚持修炼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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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5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