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武振果
从九九年迫害大法以来,我所有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坚修到底。加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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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5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