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艳秋
为了解救被迫害的亲人写了“担保书”。郑重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正念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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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5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