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贤芬
我过去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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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5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