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芳
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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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5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