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殷爱兰 我过去在乡派出所写的所谓保证,及我不在家时没有经过我同意,别人替我所写的一切东西声明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4/19038.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