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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国秀芹、邵贵、邵艳春、邵云龙 我99年得法开始修炼法轮功。九九年7.20后,我爱人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向邪恶写下了“保证书”,还把一套师父讲法录像带烧掉了。我大女儿也代我向邪恶写下了“保证书”。现在严正声明:我的家人代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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