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美兰
2003年我被绑架到洗脑班進行迫害,做了不应该做的。对不起师父和大法。在此严正声明:我在洗脑班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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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115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