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知果、孙文芙
我俩99年7.20,在邪恶的逼迫下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深感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现在郑重声明:我们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115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