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曾素杰
99年7.20之后,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按的手印,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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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115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