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代琨
今夏某天,我在讲真象时,由于怕心所致,我违心的说出“没有炼了”的话。严正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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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115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