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国焕、陆玉英、穆金娣、卜如梅、周兴正、胡婉芳、任菊芳!
我们写下了“保证书”,做了违背大法的事情。在此声明:我们以前向邪恶写过的“保证书”和签过的名一律作废。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7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115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