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玲
99年7.20后,我把大法书和师父法像交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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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0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115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