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德芳
我是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99年7.20以后,被邪恶非法关押两次。严正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做好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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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115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