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玲
在高压迫害下,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及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声明作废。坚修大法,精進实修,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115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