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敬美、朱本富
2000年1月末,从北京上访回来时,丈夫替我们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名,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115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