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艳英、孙艳珍
以前自己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0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115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