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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明生

    我于1996年10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1999年7月20日以后,由于自己的各种执著心和怕心,在区政府非法的高压迫害下,在公安局办的几次强制“洗脑班”期间,接受了邪恶势力的“洗脑”。写了“保证书”,还有“揭批材料”,并且上了一次电视。给大法造成了很不好的负面影响,没有起到一个大法弟子应该起到的作用,没有对宇宙中正的因素负责,向邪恶势力低了头。经过认真学法和同修们的帮助,通过自己深刻的反思,深深感到这对一个大法修炼者来说是最大的耻辱。认识到自己的严重错误,深感师父的慈悲苦度和大法的威严。特此我郑重声明:以前所说、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坚定修炼法轮大法,“助师世间行”,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并重新走入正法中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5/19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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