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桂春
在被非法关押中,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宣布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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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115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