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凤珍、宋玉国
在邪恶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115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