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彩霞
在邪恶的迫害下,我所说、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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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115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