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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秦月明

    我于1997年得法修炼,在1999年因上访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期间,由于劳教所所长及管教的迫害,我违心地写下了“四书”和“揭批材料”,在2001年9月被释放回家后,开始反思自己走过的路,现在我清醒地认识到了自己在劳教所期间做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很多错事。我要严正声明,以前不管在什么地方所写、所做、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废,以后要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师父说:“作为大法弟子是全盘否定一切邪恶的旧势力安排的。”(《大法坚不可摧》)。我要下决心走好以后修炼的路。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5/19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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