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袁素明
在邪恶的控制下,本人违心的给派出所写了保证签了名,现在郑重声明全部作废。我一定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4/9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