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凤兰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一度做了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事。现严正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信师父,坚信大法,要努力做好恩师要求的三件事,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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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3/115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