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冯凤宝
由于对法理解不深,在洗脑班上,邪恶让我在“公安六条”上签名,当时对“公安六条”的概念不清,一时糊涂就签了名。现我严正声明:当时的签名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努力,正念正行,走好最后的路,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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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3/115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