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文竹
看守所女警察对我最后一次非法审讯时,她自作主张在笔录上说我“后悔了”等言语。我因受骗在笔录上签字了。现在严正声明自己的签字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3/115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