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萍
因街道社区为了向区里有个交待,让我在“三书”上签字,自己在此宣布声明作废。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坚修大法,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3/115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