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曹淑华、曹淑敏
我在共产恶党的恐吓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认真学法,坚持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不受恶党迷惑,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3/115687.html